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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。 一时间,掌声响起,经久不息。而柳云飞的两个女人范芳琳跟陈星华鼓得最是用力。因为那是她们的男人,一个值得他骄傲,自豪的男人。陈星华更悄悄地对柳云飞道:“老公,你好棒哦!” 见此,吴德仁甚是满意,他之所以肯花近半节课的时间,讲了那么多,除了要树立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外,尚有一份替柳云飞做秀的心思在里面。 第三节课体育课,现在教育讲究‘德,智,体’全面发展,虽然高考将近,但一中的高三年段的体育课倒没有停下。(*PS :我记得我们当时在上学里,一到高考,体育都是不上的,一般都是让同学们自习的)体育课跟往常一样,做舒展运动,然后跑cao扬三圈……跑完后,体育老师突然身体不舒服去校医那里做检查了,便叫体育委员王德猛负责下半节课。 王德猛跟了那体育老师一段时间了,对于他体育课做哪些运动都知之甚祥,倒也上得有声有色,没有什么差错。 就在全班同学做一个110 米跨栏时,范芳琳由于昨晚被柳云飞cao弄得厉害,腿脚不便,跑得较慢时,王德猛大发雷霆之火,吼道:“跑那么慢,没有吃饭啊!你不用跨栏了,罚跑cao扬十圈。” 看此,所有同学俱都不解,这王德猛不是在追求范芳琳吗,平日可对他宝贝得不得了,怎么这会儿那么凶啊! 范芳琳是知道的,这王德猛只不过是在抱负她早上的拒绝。他实在想不到王德猛竟那么小心眼。 柳云飞忙上前道:“德猛,芳琳可能是因为身体不舒服,所以才……” 王德猛吼道:“这没有你的事,现在我说得算。” “你……” 柳云飞气道。 王德猛得意地道:“记住了,现在老师不在,我是体育委员,一切我说的算。” 看王德猛那嚣张样,柳云飞真想狠狠揍那Y 的,不过,现在是课堂,动手不太好啊!何况现在老子还是英雄呢!想此,柳云飞忍下了这口气,道:“那我替他跑成吗?” 这时范芳琳听到柳云飞的话,心中甜滋滋的,含情脉脉地看着柳云飞。王德猛倒不傻瓜,看此,心中的疑惑都明白了。NND 的,原来范芳琳跟这小子有一腿啊,难怪早上范芳琳会拒绝我。小子,你敢跟你抢女人,老子不玩死你才怪。当下道:“小子,你是不是当英雄当上瘾了啦啊!你既然那么爱现,那我就成全你,你既然要替范芳琳跑,那就要跑五十圈。” 一中的cao场很大,一圈子有一千米,五十圈不是要五十公里,靠,这又不是马拉松。范芳琳急道:“德猛,你太过分了。” 柳云飞摇了摇头,示意范芳琳不必生气,道:“德猛,你别生气吗,有什么事,我们好商量吗?来,来,我们这边说。” 柳云飞可是受班主任表扬的英雄,看柳云飞对自己恭顺的样子,王德猛也是高兴,也就跟柳云飞走到cao场旁的男更衣室。 关上门,所有同学都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,只隐隐约约听到一阵‘噼噼啪啪’的声音。众人还搞不明白是什么事的时候,门开了,柳云飞跟王德猛勾肩搭背很要好地走了过来。只不过,这德猛兄不知怎么了,整个人脸肿得有如猪头,青一块,紫一块的。 这时候的德猛所有嚣张,狂妄全都不见了,虽与柳云飞并肩走着,但神情却非常恭顺,像是一个孙子般。对柳云飞比对亲爷爷还亲。 众人只听,柳云飞问道:“德猛,我那cao场还要不要跑啊?” “不,不用了,刚才是我不懂事啊!杰哥,你大人有大量,千万不要跟我一般见识。” “那范芳琳呢?” “她更不用跑了。我眼不识泰山,不知道她是飞哥的……” 王德猛要说下去时,柳云飞忙打断道:“哈哈哈,那太好了。我就说吗,德猛你是好样的,怎么为了那一件鸡毛蒜皮的事情而生气呢?” 王德猛在说到范芳琳是柳云飞的……柳云飞可看见陈星华正竖起耳朵,很专心在听呢?要是让他知道他跟范芳琳的关系,那可就不妙了。 这时候,体育老师又来了,看见王德猛那样子,问道:“德猛,你怎么了?” 他因为早上吃坏东西,到校园那边检查一下,吃了药,身体好多了。 王德猛望了柳云飞一眼,道:“我刚才不小心,摔倒。” 打死他,他也不敢说是柳云飞打的啊! “哦,那下次小心点。” 对此众人忍禁不俊,王德猛平日因为他体育健将,做人狂妄得很,很不得人心,见到他那样子,谁也没有说破。 第65章 警花和她的干妈 一天的时间中,柳云飞总是有意地避开陈星华。他知道陈星华找为什么了? 不用想也知道陈星华找他是因为刚才王德猛体育课的那一句话。陈星华是何等智慧的人,从王德猛,再到他跟范芳琳上课时不时的眉来眼去,早就发现了两人的不正常。 这种事发生了就发生了,解释也没有用了。柳云飞唯希望时间可以淡化这一切。他想等过几天再将两人的事情跟陈星华讲。 到时陈星华做什么决定,也只得他了。 陈星华一天之中都紧盯着柳云飞,无奈柳云飞太过狡猾,怎么都不给他机会,看得他是又恨又恼,心中也越发肯定了他跟范芳琳肯定有什么事。 好不容易,等到放学时,陈星华终于抓住了一个机会,她在校园门口终于截到了柳云飞。 “柳云飞……” 才刚牵车的柳云飞听到这声音,吓得魂飞魄散,忙将车放到一边,夺路而逃。 见柳云飞那样子,陈星华更是气恼,跺道 :“柳云飞,柳云飞……你这个混蛋……” 陈星华在一中,有校花的称呼,一向举止得体,说话温柔,何曾这么暴怒过,这么大声的呼喝,立时吸引了过往人群的注意吗。 “咦,她不是陈星华吗?这是怎么了啦?” 学习好,人又漂亮,在全校的师生大会上,陈星华可没有少上台,见过她的人不在少数。…… “她在骂那个柳云飞。” “这个柳云飞真不是东西,竟然惹陈星华生气。”…… 陈星华听到这些闲言碎语,脸色倏然一红,快步骑车离开。柳云飞则假装听不到,快速地转入学校边的一条小弄巷里面。 走出弄巷,柳云飞发现对面的一家小旅馆中,走进几个人。这并没有什么,问题是其中一个人引起了他的注意。因为这个人实在太耀眼了,耀眼到让柳云飞不注意她都不行。这个人便是上次在公交车上,那位漂亮得让人难以忘怀的女警察。 看到他们,柳云飞心中一动:“他们该不会是去抓?” 脑海中不由浮现了那个看起来很斯文,脾气却很暴臊的青年。其实,柳云飞知道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的伪装。真正的他是一个心思缜密,富有谋略的将领。对,就是将领,可以独挡一面的将领。 当时,柳云飞可以抓到他的,只不过在最后的关头,他却放走他了。在那时他想的是,这个人对他有用。具体有什么用,当时他也不太清楚。…… 严格来说林立强并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,当初他抢劫永恒珠宝只不过是在走投无路情况下的一种选择。虽然经过一番周密的计划,可惜在最后关头还是失败了。 从小到大,他除了打架比别人狠外,别无所长。如果让他吃饱饭,他一个人可以打十个,乃至二十个人。 林立强有今天,跟从小生存的环境有关。他三岁死了父亲,四岁的时候,母亲跟一个台湾佬跑了。在那个贪瘠而冷漠的荒凉小镇,他感受不到丝毫的温暧。 四岁开始浪迹街头的他明白要活下去,靠的不是别人的施舍,而是自己的争取。 这种争取往往跟拳头分不开的。 十二岁出了小镇后,他逐渐认识了胖子,瘦子等一些个朋友,后来便组成了一个犯罪团伙,起初胆子小,也只是小打小闹而已。在一个月前,从S 市回到小镇的胖子向他说了永恒珠宝的一些状况。并极力怂恿他干一票。起初他是不同意,毕竟现在的公安都很厉害。但是后来,他急需要一笔钱,在这种情况下,他便答应了胖子,一起干一票大。 十天前发生的事情,对他来行说简直就是一个噩梦。团伙中的几位伙伴被捉进局子里面,而且现在全市的公安都在通缉他。 想起这件事,他不禁又想起了那个让他又恨又怕,看起来好像很阳光,年纪也不大的少年。当日,如果不是他从中作梗,胖子他们也不会被警察抓走了。可是不知为何,他心里竟没有恨他。相反的,还有那一丝敬佩。 如今的林立强,他的鼻梁上再也没有那副黑色边框的大眼镜了,头发剪短了不少,看起来好像变了个人似的,再无昔日车上那种木纳,好像是一个书呆子的气息。 一米八五的身高,壮硕的身材,还有稍许冷硬的眉宇间,他看起来颇有威仪。这时的林立强并没有意识到,他正慢慢地发生着某些蜕变。在以前,他一向将小心,谨慎奉为人生信条,这一信条,主导着他的生活方式以及处事准则。 永恒珠宝的劫案轰动全省,再加上2008年奥运的因素,所受的关注比案情本身加大了数个等级,被定为大案处理。在由m 市公安局向省公安厅汇报后,省公安厅立马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,并向**备案,签发了b 级通缉令。 几天之内,关于林立强的通缉海报便贴满了m 市大街小巷,媒体报纸更是不厌其烦地层层轰炸。林立强每次出门,入目的便是通缉自己的海报,入耳听到的便是自己那被夸大了无数倍的事迹。自己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魔了。 当初,从公交车上走后,他本想立刻回老家的,哪知道刚到车站,警察已经在严密的排查了,在路上更是设了层层的关卡,根本走不了。 本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,他又回到了S 市,随便找了一家小旅舍住下来了。除了几次购日常用品外,他都呆在屋子里,从不外出。 连续几天精神高度集中的紧张生活,林立强有些疲累,这天刚睡下去时,他便睡着了。就在他迷迷糊糊间,耳边听到一声铃铛的声音。林立强便有如受惊的猛兽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,眼睛紧紧盯着门口。 那个铃铛是他特地装在门前的,如果有外人闯入,就会发出警报。早在入住旅舍时,他已经跟前台交待过了,平日里,没事的不要打扰他。 如今铃铛一响,便知道有人来了。 果不其然,在两秒之后,他便发现门的锁转动了,林立强浑身运劲,如一只择人而噬的儿猛兽。在门开的刹那,两只手电筒照了进来。 耀眼的光线划过黑暗的房子,同时四五个手执枪械的刑警对着房间那高耸起的被单喝道:“警察,不许动。” 好一会儿,还是没有动静,前面的两个刑警相互对视一眼,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狐疑。一个刑警点点头,执着手枪对着床铺,警戒地上前。 隐在一边的林立强见此,手中的棉袍果断抛了出去,同时,身体有如豹子般,冲了过去,手脚齐动,仅在0.1 秒间,便发出了三拳两腿,进屋的五个警察几乎在同一时间便受到了攻击,个个闷哼一声,倒在地上,乘在这当间,林立强已破门而 出。 他住的旅舍只是一间普通的小旅馆,根本没有什么电梯,整栋楼的出口只有楼道中间的一部水泥楼梯。出门后,林立强并没有走楼梯,而是径直上了旅舍的顶层。因为他猜测,警察既然找到他了,那下面绝对是有埋伏了。 上了顶层,林立强走到楼顶的西北角,墙边有一根排水管,直通楼下。以他的身手,从水管下去并不难。这是他在入住旅舍前,便观察好的。 林立强仔细地看了一下,发现水管四周并没有人,也没有人隐藏,当下人如猿猴般,轻松地下了水管。甫一落地,他便发现不对。 就在这感觉升起时,从左右各走来几个便衣的警察,道:“天狐,不许动。” 天狐只是江湖中人给他的外号,其实他的名字叫林立强。 他虽看不见,但是气息上看,他判断至少有五个人。五个人的就有五把枪,他可没有把握在一瞬间干掉五个人,所以,这个险不能冒。他乖乖地将手举了起来。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。香港黑帮电影中经常说的一句话。这句话,他也很喜欢。 只是他怎么想不到这句话最终应在他身上了。 林立强有些绝望地闭上了眼睛。等了一会儿,他倏然觉得不对劲,这时耳边,他听到几声轻微的,好像有人倒地的声音。心中好奇,他不由转过头来一看,原来不知什么时候,他身后已经站了一个身穿校服,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。 在地上,躺了五个身穿便衣的警察。 “是你?” 这人,他并不陌生。正是当初在公交车上坏他事的少年:“你为什么要救我?” 因为幼时的经历,所以林立强对任何人都保持着一分戒备。所以在危险解除后,他第一时间问出了心中的疑问。 “我说过,我欣赏你。” 少年说话的时候,脸上挂着一丝笑意,眼里意味深长。这种情景出现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,显得很诡异。 “你的这分青睐,我可承受不起。” 十天以前,如果不是他插手,他根本不会落到这步田地,如非顾忌着不是对手,林立强早就上前狠狠揍他一